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新生入學考試科目,大一新生轉專業相關規定
【幼兒政策】
根據國家有關,電科定結合目前學院實際,學中學考新生特制定我院普通全日制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山學生入試科
本辦法轉專業范圍指的院新業相是學生在不同教學單位之間的專業選擇。同一教學單位或同一學科之間的轉專專業選擇依照原規定,允許學生在二年級下學期于同一學科大類中再次選擇專業。關規
一、電科定符合轉專業的學中學考新生基本條件
1、入學報到注冊手續齊全、山學生入試科無欠費。院新業相
2、轉專入學后至轉專業前未受過任何處分。關規
3、電科定原則上,學中學考新生轉出學院不設置轉專業條件,山學生入試科轉入學院可根據自己學院情況設置轉專業條件。
二、不允許轉專業的情況
1、藝術類考生申請轉到非藝術類專業。
2、非藝術類考生申請轉到藝術類專業。
3、文科類考生申請轉到理工類專業。
4、身體條件不符合轉入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5、其他上級主管部門有規定的。
三、辦理原則及流程
1、轉入學院可根據自己學院情況設置轉專業條件及各專業接收上限人數或比率,超過上限,按成績擇優接收。
2、符合轉出條件的學生向所在教學單位提出申請。
3、轉入教學單位核實轉入條件并加具意見,按所學課程成績的平均分及學習成績專業排名擇優審批。
4、學生到新專業學習。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辦理相關手續,到新專業所在教學單位報到、并跟班學習。
四、其它事項
1、教務處、財務處等相關部門和教學單位及時做好轉入、轉出學生的通知、學費繳納、學籍檔案資料轉交、學生學籍注冊調整、選課、補修等工作,確保學生的正常學習。
2、轉專業學習的學生,根據“多退少補”原則,在按轉入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繳納學費及相關費用后,方能注冊進入新專業學習。
3、轉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校時編定的學號不變。
4、學生轉專業后,須完成新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全部教學任務。
5、凡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未正式辦理有關手續前,必須參加原專業的學習,未參加原專業學習且違反學習紀律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6、學生申請轉專業的時間為第一、第二學期期末、第四學期期末(辦理各二級學院大類培養學生的轉專業事宜)。學生在校期間有三次申請轉專業的機會。
7、本辦法適用于及其以后的學生,從9月1日起執行。
8、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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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時間:2024-01-19 0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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