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新生入學考試科目,大一新生轉專業相關規定
【江西省】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四條學院鼓勵成績優秀的蘇州生轉學生自主選擇專業(一個專業有多個方向的,每一個方向視同一個專業)。科技考試科目取得我院本科學籍、大學大新修業滿一學年、天平所修課程(必修課和限選課)成績排名在班級前10%以內且無課程積欠的學院新生相關優秀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入學興趣愛好、在學院接受轉專業計劃內申請轉專業。專業
第三十五條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規定可以申請轉專業。蘇州生轉
1、科技考試科目確有特長,大學大新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2、天平入學后患病或生理缺陷,學院新生相關不能在原專業學習,入學但尚能在本學院其他專業學習;
3、專業復學的學生或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因原專業已調整或停辦,不轉專業無法學習;
4、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
第三十六條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經學生同意,可以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三十七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只能轉專業一次。轉專業每學年辦理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五~六月份。有轉學要求的學生,應在每年的十一、十二月份和五、六月份兩個時間段提出申請。提出轉專業的學生應無違紀違規記錄、無欠費。
第三十八條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申請轉學:
1、確有特長,轉學更能發揮其專長;
2、入學后患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本學院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學校學習;
3、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學無法學習;
4、復學的學生,因原專業已調整或停辦,不轉學無法學習。
第三十九條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轉學。
1、未報到入學注冊或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院轉入上一批次學院、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國防生和定向、委托培養的;
4、因故休學尚未復學的;
5、通過“專轉本”升入本科的;
6、由成人類轉入普通類的;
7、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8、應予退學或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學生轉專業、轉學的實施按《蘇州科技學院天平學院學生轉專業轉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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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時間:2024-01-18 09: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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