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溫津貼發放管理辦法
廣西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間
《關于發布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廣西高溫規定廣西高溫管理通知》(桂人社發[2011]114號)規定: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津貼津貼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間。發放發放
高溫津貼標準屬地方勞動標準,辦法應盡可能適應全區各類產業不同、廣西高溫規定廣西高溫管理規模不同、津貼津貼效益不同、發放發放勞動者工作強度不同以及所有制性質不同的辦法企業實際情況。我區將高溫津貼標準設定在“100元—200元之間”,廣西高溫規定廣西高溫管理一方面是津貼津貼考慮勞動者在高溫條件下付出勞動消耗后所必須的最低補償,另一方面還要綜合考慮上述各類企業的發放發放資金承受能力,以確保高溫津貼能夠落實到位。辦法所以,廣西高溫規定廣西高溫管理各類企業應在規定的津貼津貼區間范圍內,依法通過內部或者專項集體合同等形式,發放發放對企業內部各崗位人員實施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予以明確。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人們物質文明的進步,我區高溫津貼標準的區間水平將適時調整。
國家安監總局要求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據國家安監總局官網5月17日消息,安監總局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較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從下個月起,不少地區都會為職工發放一筆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各地標準不同,發放時間也不同,廣西的發放標準是100—200元/月,6月至10月連發5個月。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安監總局:較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安監總局要求,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
要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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