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財政部門和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定保障金的西藏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殘疾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人保,按年度差額人數繳納保障金。障金
保障金計算公式:(上年度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上年度實際安排殘疾人數)×統計部門公布的何計上年度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保障金。第十六條保障金實行分級收繳、算方分級管理。法及自治區、公式地(市)、西藏縣(市、殘疾區)殘疾人聯合會分別負責本級所屬部門(含中直部門)、人保人民團體、障金、何計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在自治區、算方地(市)、法及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企業保障金的核算、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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