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的關于管理發展,加速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黑龍步伐,支持鼓勵全省企業、江高件及大專院校、新企科研機構及其它組織和個人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定條開發、技術創新和生產經管活動,標準辦法興辦高新技術企業,關于管理加速高新技術成果的黑龍商品化、產業化、江高件及國際化,新企根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結合我省具體情況,定條制定本辦法。標準辦法
第二條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外的關于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按照本辦法進行。黑龍
第三條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省科技廳)歸口管理全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省科技廳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以下簡稱高新處)是江高件及該項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市、行署科技主管部門是當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監督本辦法的實施。
第二章高新技術范圍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第四條 根據世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和我國的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劃定高新技術范圍如下:
(一)電子與信息技術
(二)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
(三)新材料及應用技術
(四)先進制造技術
(五]航空航天技術
(六)現代農業技術
(七)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
(八)環境保護新技術
(九)海洋工程技術
(十)核應用技術
(十一)其它在傳統產業基礎上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上述范圍,將根據國內外高新技術的發展情況和我省實際進行補充、修訂。
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
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由省科技主智都門根據高新技術產品目錄進行認定。
(二)必須是依法在省內登記注冊,產權清晰,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已有兩年以上的運營期,運行機制良好。
(三)企業的負責人應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且重視技術創新的木企業的專職人員。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與業務相適應的專職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對單純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研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對單純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與銷售的知識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研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40%以上。
(五)年總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全員勞動生產率在15萬元/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稅在3萬元以上,并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
技術性收入(包括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工程設計和承包、技術出口、引進技術消化吸收以及中試產品銷售等技術貿易收入)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開發型高新技術企業,年總收入可限定在1000萬元以上。
(六)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每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七)高新技術企業的總收入,一般由技術性收入、高新技術產品產值、一般技術產品產值和技術性相關貿易組成。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60%以上。
(八)有明確的企業章程和嚴格完善的生產、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九)企業的注冊經營期在10年以上。
第三章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程序
第六條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程序
(一)開發區外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應填寫《黑龍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并附有書面報告(企業基本情況、高新技術在產品設計、生產過程中的應用、高新技術產品的介紹、科研開發經費的投入、企業未來發展方向與打算);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章程、技術、生產、財務管理制度;上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產品鑒定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
(二)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按要求準備文件資料,向所在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省科技廳高新處。 (三)省科技廳高新處根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和條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和現場考查。
(四)經審核考查合格的企業由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批準,并頒發“黑龍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和“黑龍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牌匾“。
第七條省科技廳對已獲得認定證書的企業,根據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每兩年進行一次復核。“復核審查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名稱及資格,收回認定證書,并發文通報。
第八條按國家規定全部核減科學事業費的全民所有制科研單位、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省級企業高新技術角,符合木細則第五條的,經申報、評審,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第九條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終止等事項時,須按第五條規定重新申報認定,并向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應的登記。
第四章 認定機構
第十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委員會由省科技廳有關部門組成,負責全省高新技術企業的審查認定工作。認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認定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負責全省高新技術企業.的審查認定工作。
第十二條認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
(二)審核市(行署)科技主管部門及各有關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
(三)組織專家現場考查。
(四)匯總考查結果,提交認定委員會認定。
(五)起草文件,對經審核考查合格的企業下發認定通知并頒發“黑龍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和“黑龍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牌匾。
本文來源:
截止時間:2024-01-11 03:58:45
禮包內容:潮流纖維*50,金幣*1
截止時間:2024-01-11 03:58:45
禮包內容:瓶蓋*600,潮流纖維*20
1181
2024-01-10 來自湖南 推薦
: 來自河北
: 來自安徽
: 來自甘肅
2693
2024-01-10 來自湖南 推薦
: 來自河北
: 來自安徽
: 來自甘肅
375
2024-01-10 來自湖南 推薦
: 來自河北
: 來自安徽
: 來自甘肅
8
2024-01-10 來自湖南 推薦
: 來自河北
: 來自安徽
: 來自甘肅
12297
2024-01-10 來自湖南 推薦
: 來自河北
: 來自安徽
: 來自甘肅
57692MB
查看2373MB
查看77MB
查看2168MB
查看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