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中醫是行樣指金、木、養生水、<>火、中醫土五類物質的行樣運動。它是養生用來闡釋事物之間相互關系的抽象概念,具有廣泛的<>涵義,并非僅指五種具體物質本身。中醫五行學說是行樣以五種物質的功能屬性來歸納事物或現象的屬性,并以五者之間的養生相互滋生、相互制約來論述和推演事物或現象之間的<>相互關系及運動變化規律
凡具有生長、升發、中醫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行樣事物,均歸屬于木;
具有溫熱、養生升騰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于火;
具有承載、生化、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土;
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金;
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于水。
五行學說用五行之間的生、克關系來闡釋事物之間的相互關系,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克的運動中維持協調平衡的。
這一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分析研究機體的臟腑、經絡、生理功能的五行屬性和相互關系,以及闡釋它們在病理情況下的相互影響。
因此,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既用作在理論上的闡釋,又具有指導臨床的實際意義。
1、五行屬性及歸類方法
(1)第一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于《洪范》。今人多理解為:
木的特性:日出東方,與木相似。古人稱 木曰曲直 。 曲直 ,實際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為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于木。
火的特性:南方炎熱,與火相似。古人稱 火曰炎上 。 炎上 ,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為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火。
土的特性:中原肥沃,與土相似。古人稱 土爰稼穡 ,是指土有種植和收獲農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為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土。故有 土載四行 和 土為萬物之母 之說。
金的特性;日落於西,與金相似。古人稱 金曰從革 。 從革 是指 變革 的意思。引申為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于金。
水的特性:北方寒冷,與水相似。古人稱 水曰潤下 。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為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于水。
(2)第二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于當代學者聶文濤對《素問》的訓詁。
五行的性質應從 平氣 、 不及 、 太過 三方面考慮。平氣時,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不及: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太過: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從這三面考慮之后,才能體會出中醫學思維中對自我維護的理解。對人體能力的不同理解,正是中西醫學的差別所在。
2、五行屬性歸類
歷代醫家為了說明人體內外的整體性和復雜性,亦把人體的臟腑組織、生理活動、病理反應,以及與人類密切相關的自然界事物作了廣泛地聯系。
(1)以五行之特性,說明五臟之功能。如木性生發條達,肝性喜條達而主疏泄;水性滋潤下行,腎藏精而主水。因此,肝屬木、腎主水,其它臟腑亦是如此。
(2)形成了以五臟為主體,外應五方、五季、五氣等,內聯五臟、五官、形體、情志等的五個功能活動系統。
(3)此五個功能活動系統,說明了人體的內環境與外在自然環境之間也存在著對立統一的聯系,如春屬木,肝氣旺于春,多風等。在內則肝與膽相表里,開竅于目,主筋,主怒,在病理上易于化風等。
應當指出上述是該表橫的聯系,若從縱的方面來看,則表示此五類事物或現象之間具有相生相克和制化勝復的關系。
(3)五行歸類的意義
五行屬性歸類,主要用于概括人體及其與自然界多種事物或現象在屬性上的某些內在聯系。例如以五行特點來比象說明五臟之某些生理功能特點:如木性條達曲直,有生發之特點,而肝性柔和舒暢且主疏泄,又主升發之氣,故肝屬木;火為陽熱之象,有上炎之性,而心為陽臟主動,心陽有溫煦作用,故心屬火;土為萬物之母,有生化、長養萬物之特性,而脾能運化水谷精微,為氣血生化之源,后天之本,故脾屬土;金有清肅,收斂特性,而肺主呼吸,主肅降,故肺屬金;水有濕潤下行之特性,而腎能藏精,主人體水液代謝之調節并能使廢水下行排出體外,故腎主水。
中醫學把人與自然的這種關系稱之為 天人相應 ,五行學說則把人體臟腑形體和自然界相類似的有關事物,分別歸屬于五行系統,從而說明人體五臟系統和自然界同類事物之間,存在著相互通應、相互影響的關系。而且系統與系統之間存在著相互促進和相互制約的關系,從而說明臟腑間客觀存在的某些生理聯系,用以解釋某些病理現象,并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例如,脾屬土,故與五官之 口 、情志之 思 以及季節之 長夏 、氣候之 濕 ,不僅存在著某些生理上的內在聯系,而且在病理上也能得到某些反映和驗證。如口甜,可反映脾濕蘊盛等。
五行的基本規律:
1)五行的相乘、相侮
相乘與相侮,是五行關系在某種因素作用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現象。乘,即乘虛侵襲。侮,即恃強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了正常制約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克之行。
應當說明, 相克 與 相乘 是有區別的,相克是正常情況下的制約關系;相乘則是正常制約關系遭到破壞以后的過度克伐,是反常現象。在人體,則前者是生理狀態,后者則為病理狀態。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也有兩種情況: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應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而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反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氣虛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所以說: 氣有余,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即是說,五行若某一行之氣太過,則對其所勝(我克)之行過度制約,而發生相乘。而對其所不勝(克我)之行發生相侮,即反克。若某一行之氣不足,則克我之行必過度制約而乘之。而己所勝者,即我克之行必因我之不足而反克相侮。例如臨床所見的支氣管擴張病證,病位在肺,每因肝氣郁結,氣急上逆,化火灼肺,而見咳血,則為木火刑金(即木旺侮金);肝郁氣滯,影響脾胃消化吸收,則為木郁乘土。濕熱型高血壓,多因濕熱困脾,引發肝失疏泄,肝陽亢逆,則為土侮木。至于金乘木(虛)證候,臨床則為少見。
(2)五行的相生、相克
在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的聯系規律,所謂相生,即相互資生、促進、助長之意;所謂相克,即相互制約、克服、抑制之意。生克是五行學說用以概括和說明事物聯系和發展變化的基本觀點。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其關系見下圖:
在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 生我 、 我生 兩方面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所以,相生關系又稱之為 母子關系。
在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 克我 、 我克 兩方面關系,我克者為 我所勝 ,克我者為我 所不勝 ,所以,相克關系又稱為 所勝 、 所不勝 的 相勝 關系。
事物內部系統結構的五個方面之間的相生、相克關系,構成了事物正常情況下的循環運動,因而經常處于運動發展之中,是不平衡的。然而就五行整體來看,相生與相克又都是在總和中表現出相對的動態平衡。而五行中的每一行,由于既生別行,又被別行所生;既克別行,又被別行所克,故在整體上也呈現動態均勢。可見,五行所達到的平衡,不是絕對的靜止,而是建立在運動基礎上的動態平衡。
(3)五行的制化、勝復
五行系統結構之所以能夠保持動態平衡和循環運動,主要在于其本身客觀存在著兩種自行調節機制和途徑。一種是正常情況下的 制化 調節;一種則是在反常情況下的 勝復 調節。
制,即制約。化,是生化。所謂制化調節,主要是指五行系統結構在正常狀態下,通過相生和相克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調節作用,又稱為 五行制化 。
首先,從五行的整體作用可以明顯看出,任何兩行之間的關系并不是單向的,而是相互的。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四方面的關系,所以才能保證 制化 關系的正常。
即是說,木能克土,土能生金,金又能克木,從而使木不亢不衰,故能滋養火,而使火能正常生化。
火能克金,金能生水,水又能克火,從而使火不亢不衰,故能滋養土,而使土能正常生化。
土能克水,水能生木,木又能克土,從而使土不亢不衰,故能滋養金,而使金能正常生化。
金能克木,木能生火,火又能克金,從而使金不亢不衰,故能滋養水,而使水能正常生化。
水能克火,火能生土,土又能克水,從而使水不亢不衰,故能滋養木,而使木能正常生化。
可以看出,正是這種相反相成的生克制化,調節并保持了事物結構的相對協調和平衡。因為相生、相克的過程,也就是事物消長的過程,在此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不平衡的消長情況,其本身就是再一次相生、相克的調節,這樣就會重復出現再一次的協調平衡。而正是這種在不平衡之中求得平衡,而平衡又立刻被新的不平衡所替代的循環運動,推動著事物在不斷地變化和發展。
所謂勝復調節,主要是指五行系統結構在反常情況下,即在局部出現較大不平衡的情況下,通過相克關系而產生的一種大循環的調節作用。勝復調節可使一時性偏盛偏衰的五行系統結構,經過調節,由不平衡而再次恢復平衡。
所謂 勝 ,即指勝氣,是指因為某行之氣太過所引起的對 己所勝 之行的過度克制。而勝氣的一旦出現,則勢必招致一種相反的力量將其壓抑下去,即所謂復氣。故《素問》又說: 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而且勝氣重,復氣亦重。勝氣輕,復氣亦輕。
例如火氣太過,作為勝氣則過分克金,而使金氣偏衰,金衰不能制木,則木氣偏勝而加劇制土,土氣受制則減弱制水之力,于是水便旺盛起來,而把太過的火氣克伐下去,使其恢復正常。若火氣不足,則將受到水的過分克制,但火衰不能制金,引發金氣偏盛,金氣盛則加強制木,使木衰而無以制土,則必將引起土氣盛以制水,水衰則制火力減弱,從而使火氣相應得到逐漸恢復,以維持其正常。
如果單純有勝而無復,也就是說當五行之中的作何一行出現有余(太過)而沒有另一行的相應制約時,則五行系統結構的協調關系就被破壞,則會出現紊亂的反常狀態,從而產生嚴重疾病。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把五行關系看作是陰陽關系的邏輯展開和補充。受作用者,通過某些中間環節,反作用于作用者,產生反饋調節效應,從而使系統結構保持相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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