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
仙桃離婚辦理條件1、仙桃需材要求離婚的離婚理流料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手續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及辦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仙桃需材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離婚理流料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手續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及辦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仙桃需材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離婚理流料身份證、手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1、及辦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2、仙桃需材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離婚理流料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手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雙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張)
仙桃離婚辦理流程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仙桃離婚辦理地點仙桃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仙桃大道東段15號
電話:0728--3210131
溫馨提示:婚姻登記處接待時間一般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仙桃離婚辦理時限及費用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時限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放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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