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
全國離開戶籍地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就業、湖南就學、補辦辦流辦身居住的身份省補上補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滿足異地辦證的證外條件下(必須持有有效的居住證),均可在廣州市居住登記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地跨登記
2、程湖出現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即可辦理:
(1)身份證到期換領
(2)身份證丟失補領
(3)身份證損壞換領
注:不可辦理身份證首次申領、臨時身份證申領
辦理材料
1、份證到期、預約損壞換領的湖南,需要帶上原居民身份證、補辦辦流辦身個人身份證、身份省補上補戶口簿原件、證外居住證或就讀證明、地跨登記《廣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2、程湖丟失補領的,補領新證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證的,須將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廣東省居住證或就讀證明、《廣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費用:異地受理不增加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為每證20元,丟失補領和損壞換領為每證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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