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專業】
轉學與轉專業
第二十八條學生原則上應在被錄取的重慶轉專學校和專業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經批準轉學或轉專業者,第師定學校將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審定其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范學
第三十條轉學、院新業相轉專業的生入試科具體實施辦法見《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普通本(專)科學生轉學與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八章休學與復學
第三十一條學生可以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分階段完成學業。因各種原因需暫停學習者,關規可以申請休學。重慶轉專
第三十二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第師定應予休學:
(一)經學校指定的范學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因傷、院新業相因病須停課治療和休養六周以上的生入試科。
(二)一學期請病假、學考新生事假缺課累計超過該學期上課總學時三分之一及其以上的關規。
(三)因某種特殊原因,重慶轉專本人要求休學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的。
第三十三條學生休學一般以1年為期。經學校批準可以續休,累計休學不得超過2年。
第三十四條學生休學須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生休學期間,學校保留其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學生休學期間的一切行為,均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負責。
第三十五條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學生,可申請保留學籍,學校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后一年。學生入伍前,當學期未參加考核的課程不予登記,退伍后對其進行補修。
第三十六條學生休學期滿(包括退役返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審查合格后方可復學。
(一)休學時未參加完當學期期末者,應于次年對應學期開學時返校辦理復學手續。
(二)休學時已參加完當學期期末者,應于次年對應學期的后一學期開學時返校辦理復學手續。
(三)退役學生原則上應于退役后30天內返校辦理復學手續。
(四)因病休學的學生須持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健康診斷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復學手續,復學學生原則上轉入相同專業的下一年級及以下年級就讀。如無對應專業,則安排至相近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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