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把錢用紅紙簡易的春節包起來,城市人把錢裝進買來的紅包精致的紅色紙封里,故稱紅包,奉父
紅包的春節使用和流行大多用來表示喜慶或人情愛意的。如:婚禮宴席上,紅包公公、奉父婆婆,春節岳父、紅包給新娘新郎的奉父改口費;小娃做滿月時各方親戚給嬰兒的見面錢;過期間庭長輩、親朋好友給的春節壓歲錢皆稱紅包。這三類紅包,紅包
鄉城里外,奉父不但人所共知還不斷刷新加碼,春節相互攀比,紅包在經濟社會的奉父,含金量成了人情冷暖的標尺。但唯有一種紅包 春節孝敬錢,日益被后代子孫淡忘或者被種種難言之隱所淹沒。 在改革開放以前,交通不便,信息不靈通,在外地工作的子女,每逢春節若不能回家團聚,都要給父母寫問安祝好,遞回百二八十的匯款,有的還是電報加急匯款單,這種給父母的過年錢,在單位宿舍的同事互為話題,在村里的左鄰右舍互為傳聞。即使不掙錢的農民兒子,正月天每逢看社火,逛廟會也會給父母十塊八塊的零花錢,作為上會的盤纏,這都是慣例。 在改革開發四十年后的今天,父母一般都不是過去的窮老子了,平時有自己的收入或退休金,即使農民也有年齡不等的養老補貼,脫離了手無分文的時代。多數子女過年不再在意給父母的過年錢了,認為父母有錢花沒有必要再給二老奉上紅包,這是其一。
其二,當今社會無論城市還是,在家里掌管財權的多數是媳婦,兒子只有收入權益,沒有支配權利,想孝敬父母之心會被有些架空或推脫,有心無力,只好硬著頭皮,逃避過年不回家。 其三,有兩三個兒子的父母,有的給,有的不給,只要有一個不給,其余看樣子不給,給的男子遭媳婦抱怨也會中止不給。 其四,不肖之子有吃煙、喝酒、打麻將的錢,沒有孝敬父母的年錢。 其五,有的薄養厚葬,平時不孝,故后大鬧,請樂人,唱大戲,拿錢買個好名聲,并借事收禮斂財,眾人皆知,屢見不鮮。 但社會的正能量總還是大局,改革開發前逢年過節孝敬父母錢的年俗一直沒有廢止,更與時俱進。現在兒女經商的富戶在農村比比皆是,平時給父母三五百,過大年給個八百過千元,不在話下的子女勝不勝數,村村都有。他們給父母買好吃好穿的,帶領父母出外旅游的,放下促膝談心的,噓寒問暖的,關心生活痛癢的隨處可見。但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只講究父母給孫子的壓歲錢,不講究自己回報給父母的孝敬錢,春節紅包奉父母總還沒有向壓歲錢那樣深入普及,還需要倡導和呼吁,應成為每個成年子女的自覺行動,不愿做或做不到者應視為大逆不孝。當然農民工年終拿不到血汗錢,沒錢回家過年者除外,子女有災難者有情可原。 衷心這一古老的年俗能得到網上讀者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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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來自湖南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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