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
甘肅工資扣稅標準
工資個稅的甘肅工資甘肅工資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扣稅扣稅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計算
案例:某人的甘肅工資甘肅工資工資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后為72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7200—3500)×10%—105=265(元)
實行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甘肅工資、扣稅扣稅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 (甘肅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具體表格如下: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計算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甘肅工資甘肅工資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扣稅扣稅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標準上海工資、薪金所得。計算
年終獎繳納個稅計算公式:
(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甘肅工資甘肅工資工資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是扣稅扣稅: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標準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案例:一個人的年終獎金為24000元,當月工資為51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數20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24000×10%-105=2295(元),
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5100-3500)×10%-105=55(元),
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295+55=2350(元)。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案例:一個人的年終獎金為12000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
則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數958.33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11500×3%=345(元)。
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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