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
一、甘肅高考甘肅高考國家專項計劃
(一)實施區域及考生資格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專項通知》要求,我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的計劃及貧區域為省內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詳見附1)。農村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當年我省普通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困地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招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生計
(二)資格審核及信息上報
根據《關于做好2018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6]39號)中“符合政策規定,擬報考我省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專項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及貧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考生專項招生(精準扶貧專項)、困地革命老區專項招生(革命老區專項)、區招省列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專項計劃(民族專項)等類型招生和擬享受加分中對戶籍及民族成分有要求的生計項目,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市、甘肅高考甘肅高考區)報名。”的規定,報考學生的資格審核認定和備案由考生戶籍所在報名地招辦負責。
各地招辦在考生資格審核中必須結合《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和《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扎實做好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確保考生戶籍、學籍、年限等信息的一致性。
1.審核程序
考生須到戶籍所在報名地縣(市、區)招辦申領《2018年甘肅省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詳見附2),填寫后交縣(市、區)招辦進行資格認定及備案。
凡不進行資格認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國家專項計劃錄取。資格審查時,對符合相關資格但個別情況特殊的考生,由縣(市、區)招辦組織審查后,報市(州)招辦裁決。市(州)招辦將批準的考生名單和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資格信息的上報
各市(州)招辦對貧困地區考生資格信息數據單獨建庫,5月下旬報省教育考試院。《2018年甘肅省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由縣(市、區)招辦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三)批次設置及計劃編制
1.批次設置
國家專項計劃分別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B、C段。
2.計劃編制
(1)教育部下達我省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分兩部分編制:部屬及省外院校(含蘭州、西北民族)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全省58個貧困縣(市、區)分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編制招生來源計劃,若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計劃編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西北師范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甘肅農業大學、蘭州財經大學、甘肅中醫藥大學、蘭州文理學院等7所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面向全省58個貧困縣(市、區)分縣(市、區)、分專業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具體承擔院校及計劃情況以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準。
(2)國家專項計劃單列。計劃公布時須注明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或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
(四)志愿填報
1.志愿填報
國家專項計劃分別在本科提前批A、B、C段填報志愿。
部屬及省外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B段填報;若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在提前批A段填報;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C段填報。
2.投檔模式及志愿設置
國家專項計劃B段實行平行志愿模式,設置6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選項。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和省屬院校國家專項計劃C段,實行“1+1”順序志愿。
3.填報時間
6月下旬文化課成績公布后,國家專項計劃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愿同步進行。
(五)錄取
1.分數線劃定
2018年國家專項計劃分數線參照普通文理類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數線執行,如生源不足時,按照教育部規定可降分錄取。
2.錄取方式
國家專項計劃有政審、面試、體檢、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錄取;部屬及省外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面向58個貧困縣(市、區)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生錄取;省屬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面向58個貧困縣(市、區),按考生志愿和成績分縣(市、區)在本科提前批C段招生錄取。
3.投檔原則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國家專項計劃實行“1+1”順序志愿投檔模式,如生源不足隨A段其他類計劃一起征集;國家專項計劃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檔,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原則。部屬及省外院校的國家專項計劃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征集1次。省屬高校國家專項計劃C段分解到縣(市、區)實行“1+1”順序志愿投檔,不征集志愿,如計劃地生源不足時,可根據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數下40分以內(含40分)發檔,確保招生計劃順利完成。
二、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院校及實施區域
2018年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詳見附4)。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省內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及我省酒泉市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酒泉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等3個少數民族自治縣(詳見附3)。
(二)考生資格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資格為:
1.符合當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申報流程及公示要求
1.2018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申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為//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
2.4月30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機構、中學、高校為考生提供報名咨詢及指導。因考生信息填寫錯誤而導致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5月初,省教育考試院將報名考生信息數據庫分解至各市(州)招辦,各地招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于5月10日前將審核結果按規定格式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4.5月16日至5月30日,有關高校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申請本校且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信息,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將考核名單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同時在本校招生網站公示。
5.高考后、高考成績公布前,有關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網站和平臺公示。高考成績公布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考生單獨填報志愿,單獨投檔錄取,錄取結果在有關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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