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中講述的貓鄭家庭生活,敘述時間與故事發展的振鐸章最作特時間同步(并沒有把故事時間采用插敘或倒敘等手法扭曲著來表現);文本反映的生活也不復雜,只是篇文記寫了家養“三只貓”的生活片段,似乎更像“形散而神不散”的顯著散文,然而這正是寫點鄭振鐸小說的特別之處,也是貓鄭現代文學史上小說創作的一種嘗試。
其中“黃色小貓”和“花白貓”都很活潑、振鐸章最作特很可愛,篇文但詳略安排不完全相同;而且根據“這只貓較第一只更有趣,顯著更活潑”一句話來看,寫點第二只貓帶給“我和家人”的貓鄭“生命的新鮮與快樂”來得更加強烈與鮮明。
然而“結局總是振鐸章最作特失蹤或死亡”,恰好對應了一句話:“希望越大,篇文失望也越強烈”。顯著
“我”在養貓的寫點經歷中感受到了悲劇意味。
第三只貓無論從“出身”(來歷)還是丑陋和肥壯的外表以及時時表現得非常“憂郁性”和“懶惰”,都表明它在“我家”得到的寵愛都不如前兩只貓。
如此看來,第三只貓大概不會再落得一個“自然死亡”或“被外人掠奪走”的悲劇命運吧?但結果它出人意料地被“我”“冤苦”而死,被“我”害死。
至此,“貓”這種動物的悲劇命運產生的悲劇色彩在構成對比的情節演繹中給讀者留下更加強烈的震撼和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