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四川工資扣稅標準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關于工資薪金個稅規定:
1、川工起征點是資扣準川3500元
2、就超過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過3500元零元,稅標式即3500元不需要征稅)
3、工資超過3500元部分,扣稅根據超過額度有不同的計算稅率,
A:低于1500元部分,川工也就是資扣準川說,比3500元多的稅標式金額在1500元以內,按3%計算。工資例如:4000元,扣稅超過3500元500元,計算這500元低于1500元,川工所以確認為3%稅率,資扣準川個稅=500*3%=15元
B:高于1500低于4500部分,為10%。
例如:工資7000元,超過3500元部分為3500元
這個3500元其中1500元屬于不超過1500的,用3%,另外2000元屬于超過1500元不超過4500元的,按10%,故計算為1500*3%+2000*10%=45+200=245元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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