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級作文】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一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云南可允許轉系(專業):
1、師范生轉學生確有專長,大學大新轉系(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文理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院新生相關學生一般在一年級結束后,經本人申請,入學系推薦,考試科目教學事務部組織考核審批,專業允許根據個人興趣、規定愛好和特長重新選擇專業。云南
2、師范生轉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大學大新經學院指定的文理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系(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院其他系(專業)學習者;
3、學院新生相關經學院認可,入學學生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系(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根據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以及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學院可以適當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系別。
4、具體規定如下:
①新生注冊報到時,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辦理轉系(專業)手續;
②報到后,由教學事務部辦理轉系(專業)手續;
③第一、二學期內轉系(專業),可跟原年級就讀,所欠轉入專業的專業課程由學生與轉入系聯系補齊,期末必須參加該專業本學期規定學習的各門課程的考核;
④第三學期轉專業,須從轉入專業一年級就讀,所學公共課成績合格可免修、免考。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系(專業)、轉學:
1、轉過一次專業者(入學注冊報到時轉專業不計);
2、由一般院校轉入重點院校者;
3、由專科轉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級以上或專科二年級以上者;
5、師范院校(學院認為不宜學師范者除外)轉入其他院校者;
3、要轉入的專業有特殊專業要求,而學生不能達到者。
4、作退學處理者。
5、無正當理由者。
第三十三條學生轉系(專業)、轉學均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請。轉系(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下列程序辦理:
1、學生在本院范圍內轉系(專業),學生本人提出申請,須由系主任提出,所在系(專業)推薦,擬轉入系(專業)審核同意,教學事務部審查并經主管教學院長批準。
2、學生在本省范圍內轉學,須由轉出學院推薦,由轉入學校認真研究、審核同意,并發文通知轉出學校,抄送當地公安、糧食部門,并報省教育廳高教處備案。
3、學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學,須由轉出學校推薦,經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高教部門批準,并發文通知轉出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高教部門和學校,學生方可按規定辦理手續。
4、學生轉系(專業)、轉學的手續,應在每學年開學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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