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 ,納賄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揭露開庭審理了原應急辦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張福生納賄一案 。超萬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述指控 :1997年至2022年,急辦救援局副局長被告人張福生使用擔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練習局機關干部處主任科員、理部副處長 ,消防公安部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 ,張福公安部消防局警務處處長、生納審開副局級調研員 、賄案副局長,納賄應急辦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超萬副局長兼應急辦理部教育練習司司長等職務上的急辦救援局副局長便當,以及使用職權、理部位置構成的消防便當條件 ,為有關個人或單位在接受項目 、張福職務提升 、生納審開工作調動等事項上供給協助 ,直接或經過特定關系人不合法收受資產 ,合計折合人民幣3893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納賄罪追查張福生的刑事責任 。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依據,被告人張福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 ,控辯兩邊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告了定見,張福生進行了最終陳說,并當庭表明認罪、悔罪。庭審最終 ,法庭宣告休庭 ,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 、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大眾四十余人旁聽了庭審。